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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惜别

书名:二拴的一九七八作者:岳麓之巅加入书签投推荐票错误/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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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爹,老爹。”远处传来欢乐的笑声二重唱。

    “你去哪儿呀?和我们一起再玩一会儿,别走啊。”

    春日的阳光暖烘烘的照在绿油油的草地上,各色野花争相开放。

    花不大,颜色以红黄白粉暖色调为主,满满的春天味道(秋天的野花发紫发蓝的多,得益于秋高紫外线增强)。

    远处一大片树林笼罩在薄雾中,一个手握什么东西的姑娘举着胳膊冲出薄雾。

    “爹,快看,快看,一个绿虫子,”裙装小姑娘有些气喘的叫着。

    “是我先发现的,”另外一个裤装小女孩也冲了出来。

    “可你不敢抓。”裙装姑娘回头辩驳道。

    “爹,你看,真的很漂亮,绿的冒油,软软的凉凉的,一动一动手心特痒。”裙装小姑娘语速很快。

    一只绿色毛毛虫蜷缩在她摊开的小手上。

    “我也想抓来着,你抢先了。”跟来的裤装小姑娘不服气的说着。

    两个秀气的小姑娘,短发肤黑瘦高,眼睛灵动,一模一样。

    要说长相区别,就是欢嘴角有个美人痣,乐没有;神情区别就是欢稳重乐活泼。

    这俩姑娘从小喜欢户外活动,短发的原因是为散发热量和行动利落,关键是她妈有些懒爹手脚有点儿笨。

    大女儿欢直到四五年级才留起了长发,到初一才因校规不得不剪掉,惹得小欢闷闷不乐好几天。

    干净利落的乐一直短发,直至高二才开始留长发,那是闺女长大了。

    肤黑那是晒的,一有空就在院儿里玩儿。

    小区坐落在一个大学校园里,环境优美,绿化程度极高,容积率却很低。

    房子是她们母亲的福利房,孩子们的童年就是这里度过的。

    “爹,你说这只毛毛虫会变成白色的蝴蝶吗?”欢问道。

    “笨蛋,绿色毛毛虫肯定变绿色蝴蝶,对不对,老爹。”乐反驳道。

    “我们见过的毛毛虫有几种颜色?你俩想想。”李之重启发道,“三种,一种绿色的,一种褐色的,还有黑色的。”乐抢答道。

    “正确,不过我们见到的蝴蝶有几种颜色?”李之重又问,

    “有白色、黄色、黑色、棕红色和粉色,五种,哈,就没有绿色。”欢曲着手指数着,飞快地报出答案。

    乐想说什么,又不知道怎么开口,努力的组织着什么准备反击。

    孩子们语言组织表达能力遗传了父母,这也是李之重和老婆不多的共同点。

    “毛毛虫是什么树上抓的?”李之重问。

    “槐树,毛毛虫从槐树上吊在半空,我看见的。”欢说。

    “我抓的,你不敢。”乐说。

    小乐从小对这些小东西来者不拒,只要李之重敢往她手上放,她就敢拿着。

    欢在平时其实胆子更大,就是对这些小动物敬谢不敏。

    “按照毛毛虫的生长速度判断,过一段时间我们见到的蝴蝶不是白就是黄。”李之重忙化解道。

    “爹,一会儿回家搜索一下就好了。”喜欢电脑的欢建议。

    “好,我们该回家喽,毛毛虫也要回家,是不是,小乐?”李之重看着乐说。

    “马上。”乐答应了一声,轻快地跑到一颗槐树旁,小心翼翼地把小绿虫放在一片叶子上。

    医院里走廊里,零二年十二月初的暖气热的让人出汗。

    不光身上出汗,李之重心里也捏着一把汗,老婆刚推进去准备剖腹产。

    怀孕五十多天的老婆做了第一次产检,b超显示两个孩子,可把李之重乐坏了。

    从老婆和b超大夫交流言谈中判断,应该是两闺女,平心而论李之重真的喜欢闺女。

    下午三点十五,第一个孩子欢欢来到了人世,五分钟后乐乐也来了。

    刚洗完的两个红色皱皮紧闭双眼的小东西被抱了出来。

    欢五斤六两,乐四斤半,身体康健,就是小了点儿,小名是她们的母亲早就定了的。

    欢乐出生时候体型算是小的,毕竟两个孩子,不过胃口相当好。

    在一众人等精心养护下,不到六个月,体重直逼二十六斤,形如福娃,臂若藕节。

    “爹,为什么别人都叫爸爸,我们怎么叫爹呢?”刚上幼儿园的欢问道。

    “‘爹’这个叫法传承了两千多年,是一种习惯叫法,‘爹’这个字上面父亲的‘父’字,下面是个“多”字的,‘父’指父亲,‘多’指‘多个子女’。”

    “‘父’与‘多’联合起来表示‘有三个以上子女的父亲’,老爹和你妈想等你俩再大点儿生个弟弟,陪你们玩儿,好不好。”李之重在地上边画边解说着。

    “好啊,我可想有个弟弟了,每天可以捏他的脸。”乐兴奋地说。

    “那爸爸呢?”欢继续问。

    “那都是盲从,最早源于民国一些文化人。”

    “不知道为什么,可能觉得“爹”这种叫法有碍他们尊贵的身份,就改称“爸爸”了,不知道的人以为她妈改嫁了,居然又来了一个爹。”

    “后来城里的工人阶级觉得这个叫法高大上,也加了进来。”

    “不少人农民以为叫爸高人一等,也随大流。”

    “其实在民国四万万同胞时鲜有叫爸的,八十年代以前北方农村孩子基本叫爹(或大等)。”李之重一一解释道。

    “我喜欢哈尔,他的城堡太酷了,我长大要嫁给他。”小乐憧憬道。

    “人家有苏菲,才不会要你呢,那么丑。”欢泼着凉水。

    “爹说‘说我丑就是你也丑’,”乐反击着。

    “千寻和小白后来结婚没?”“龙猫太温暖了,”每次看完动画后,两人总有说不完的话题。

    五六岁时,李之重刻意引导孩子看一些优秀rb动画片,买的碟片基本是字幕原声。

    粗心的李之重,不对,而是想当然的他从来没意识到欢乐不识字这个问题。

    孩子们也从来没说过看不懂,一遍遍的看过来,都是在了动画内容的基础上理解发音的意思。

    极具语言天赋的两个女儿,居然在从没正式学过一天日语的前提下,达到了听说流利的n2级。

    赴日的旅游和校际交流,欢乐都能轻松应对。

    rb学生给出的评价是不像个外国人,语音、语气和语调甚至动作更像个rb人(非崇日,是真事,勿喷)。

    都是宫崎骏动画人物做的太形象了。

    姑娘们的日语兴趣,连带的李之重也能说一些,简单的交流都没问题。

    “爹,我会演奏《献给爱丽丝》了。”“我也会。”欢乐抢着说。

    “给老爹听听,”李之重做出一副倾听的样子。

    两个闺女坐在小板凳上一板一眼的按着琴键和贝斯,手指修长白皙,指头和贝斯大小相仿,小巧圆润可爱。

    这一弹就是九年,从八贝斯一直一百二十贝斯。

    考级进入专业二级,乐理也是专业二级,到初三才停了下来。

    “又迟到了,老爹,你快点儿啊,跳舞老师又该说了。”乐催促道。

    “你看不见红灯,就是密斯王老压堂,真讨厌。”欢有点生气。

    “马上到了,一拐弯就到。”李之重解释着。

    这是一个小学时普通周末的日常,英语班、舞蹈课和手风琴课,每次都这么慌慌张张的。

    付出总有回报,跳舞九年,黄金二级,奖杯奖状一堆,英语口语熟练。

    寒暑假可以自选学习项目,画画是两人共同的爱好。

    小学初中断断续续学了四五年,尤其喜欢动漫人物绘画。

    小学六年级后,每年的夏或冬令营,李之重和欢乐的母亲刻意把她们放出去单飞,培养与陌生人相处能力和独立生活能力。

    于是你报个汉服班,我搞一个动漫英语,全国各地满天飞。

    得益于从小喜欢户外运动,身体一直很好,感冒都不给吃药,流几天鼻涕就过去了。

    《哈利波特》全集李之重买的都是正版的,是出一本买一本,一二年级时就有意培养欢乐的阅读能力。

    当然家长辅助是必要的,再有刚入霍格沃兹的哈利与赫敏和她们年龄相仿。

    加上内容魔幻,情节简单且翻译质量高,很容易让她们入迷。

    再大点儿,李之重把一些玄幻和科幻的经典,也是他自己喜欢的,一一介绍给孩子们,同时传授读书的要领。

    七八岁开始,经典魔幻、科幻、玄幻和动画大片,父女三人一个不漏,全部看过。

    看完电影,打打台球吃个饭,要不换上一筐硬币打电玩。

    上午过来,一玩一天,有时候吃了晚饭才回家。

    小学是市里最好的小学之一,两人同级不同班,这是她妈刻意安排的。

    认真学习的欢作业超多,活泼好动的乐作业寥寥,让家长深感造化弄人,不过成绩都不错。

    初中两人分开了,校距很近,这也为陪读租房省了不少心,学校也是市里前三甲的学校。

    “爹,我考上二中了。”“我也考上了。”欢乐叽叽喳喳的报着喜。

    “爹,我进了全校二百名了。”

    “爹,我这次考了个全校七十名,厉害哇!”

    “锦江自助?”

    “好,爱死你了,老爹。”

    “爹,我和小乐都去北京上大学,好不好。”

    “爹,你怎么不说话?”

    “老爹……”

    “爹……”

    “老爹……”

    姑娘们的声音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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