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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9章 胡适的留学生活

书名:民国风云人物演义作者:实朴加入书签投推荐票错误/举报

    胡适那个时代的庚款留学生,费用颇为充裕。除学杂费之外,每人每月生活费80美元,约合当时中国银圆200左右。这实在是一个了不得的大数目,差不多等于国内40个工人的收入。这样的留学生,生活也就相当优裕。

    以住所为例。胡适原住世界学生会,后来迁居橡街120号。一个人的居室,长13尺,宽9尺,有成套的家具设备。风景也颇好。

    据胡适自己描写说:窗外临小溪,“溪两岸多大树,窗上所见清之柏,温柔之柳,苍古之橡。林隙中可见清溪,清浅见底,而上下流皆为急湍”,故水声奔腾,日夜不绝。

    住在这样窗明几净,风景幽美的地方,胡适曾有诗:“窗下山溪不住鸣,中宵到枕更分明。梦回午夜频猜问,知是泉声是雨声?”

    胡适曾经给自己制订生活规律:“每日七时起,每夜十一时必就寝,晨起做体操半时。每日至少读六时之书,读书以哲学为中坚,而以政治,宗教,文学,科学为辅”。

    他读的书大概中文英文各占一半,另外他在康奈尔读本科的时候学过德语,所以德文书籍他也常有涉及。

    国学渊博的胡适保持了旧时文人的习惯之一:写诗作词。基本上是初到一地游览要写诗,送别友人要写诗,一天中有感而发也要写诗,他与友人的很多书信往来有时也互相写的诗。他不仅是写中文诗,同时也写了很多英文诗,只是他写英文诗比中文诗要少很多。

    胡适这一时期写的诗词发表的比较少,写的评论文章则常有发表。胡适在报纸杂志上发表较多的是他对某事某一篇文章的评论,通常是为中国做辩护。另外胡适写信也非常勤快,据他自己统计,他在1916年内收到一千二百一十封信,写出一千零四十封信。

    胡适在课余的大部分放在了世界学生会(cos.mopolita

    Club)上,这个组织由各国学生组成,主要是为了增进各国了解和促进世界和平。胡适曾经担任过该会的主.席一年(1913年5月至1914年5月)。另外胡适也担任过中国留学生会东部会长,并且是留学生会会刊的主笔。

    在学生会的活动,进一步锻炼了他的演讲才能。他生平的一次英文演说是在1911年2月18日的中国学生会上做的。当天是轮到他值日,必须做一个演说。

    之后他的演讲水平逐步长进,在1914年5月10日,胡适在雪城的世界学生会上做第一次即兴演讲时,曾被雪城大学的一位历史教授誉为其生平所闻最佳演说之一。

    此后胡适受邀做了各种演讲,题目主要是中国国情和世界时局。据他自己统计,他在三年中的演讲(1913-1915)超过70多次,胡适也经常在日记中表示对自己演讲的得意之情。

    最能说明胡适演讲水平的是:1917年一月费城Have

    fo

    d College的校友会要办年宴,本来请的是康奈尔校长Schu

    ma

    和美国前总统Taft来做演讲,但Schu

    ma

    当时有事不能来,所以Have

    fo

    d College的校长Comfo

    t请胡适作为代替。其实胡适在1915年就在日记中写道自己到处演讲劳心劳力,决定以后尽量少做演讲,但这他这次也知道Comfo

    t校长对自己“异常优宠,却之不恭”,于是他就前往费城以“美国能如何协助中国之发达”为题做了一次演讲。因为受邀演讲和代表康奈尔参加学生会的会议,他经常在美国东北部做为期几天的短途旅行。

    胡适作为生活优裕的留学生,能够接触美国上层社会的生活。能够出入的康大校园内知名教授学者的家庭,接触到基督教领袖及他们的活动,参加过在教堂里举行的隆重婚礼……他在康奈尔时与许多知名教授关系密切,他还是康奈尔前校长A

    d

    ew White(也是康奈尔大学创始人之一兼第一任校长)的家中常客。1915年他受邀去时任校长Jacob Schu

    ma

    家中见前美国总统Taft,并和Taft谈了对中日关系的看法。(胡适认为“塔氏是一个好人,惟不足任一国之重耳”。)

    除了同在美国的中国留学生,胡适也在各种活动中结交了各国朋友。有一次开会时他为自己结交的是各校第一流学子而感到高兴,当然他本身也受到这些一流学子的认同。在他的日记里可经常见到他与友人促膝长谈至深夜的描述,他认为与朋友的这些精神交流是最令人神往令人愉悦的。

    胡适总是积极参加当地的政治社会事业,他说自己“每居一地,辄视其地之政治社会事业如吾乡吾邑之政治社会事业。以故每逢其地有政治活动,社会改良之事,辄喜与闻之。不独与闻之也,又将投身其中,研究其利害是非……此种行为,人或嗤之,以为稚气。其实我颇以为自豪。盖吾人所居,即是吾人之社会,其地之公益事业,皆足供吾人之研究……”

    胡适初到美国,开始背着忏悔放浪恶习的沉重包袱,情绪时常有些悲观。走进这美国上层社会的生活圈子,受美国基督教文明的感染,对一切都感到新鲜,羡慕,又难免自惭形秽。

    胡适说美国人有一种“出自天真的乐观与朝气”,以致“不能避免这种对于人生持有喜气的眼光的传染”,随着渐渐融入美国社会,他的悲观思想情绪就有了很大转变。与朋友通讯,每以“乐观”相劝勉;又喜爱卜朗吟的乐观主义诗歌,他获得卜朗吟征文奖金的论文,题目就是“论卜朗吟之乐观主义”。他自己觉得,去国数年,最大的收获便是这种乐观主义的人生哲学。这对他的一生都有重大影响,后来他甚至自称为“不可救药的乐观主义者”。

    比如,胡适第一次跟随同学们去看足球比赛,起初,他正襟危坐,用读哲学课本的眼光来看球赛,自然看不出什么门道;而且,运动员们那么粗野的拼抢,观众那样拼命的欢呼与狂叫,他看着总有些不顺眼,觉得有失大学生的尊严和体面。但是,随着竞争的愈趋激烈,胡适也渐受感染,渐渐领会到观众的热心。随后,他偶然回过头去,看到他认识的一位白发苍苍的植物学教授,也像青年人一样,在看台上手舞足蹈,诚心诚意地欢呼狂叫。胡适很受感染,觉得惭愧,不再正襟危坐了。很快,他也不知不觉地加入了那热心欢呼的行列。

    胡适对美国的政治生活有更浓厚的兴趣。从清王朝帝制统治下的中国,初到一个新兴的资本主义民主制度的美国,对这个国家的政治组织、政党、选举及法律制度,可以说是一无所知,却又事事新奇,令人神往。

    《独立宣言》是美国立国文书之一,是北美洲十三个英属殖民地宣告自大不列颠王国独立,并宣明此举正当性之文告。

    1776年7月4日,本宣言由第二届大陆会议(Seco

    d Co

    ti

    e

    tal Co

    g

    ess)于费城批准,这一天后成为美国独立纪念日。

    独立宣言》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前言,阐述了宣言的目的;第二部分阐述政治体制思想,即自然权利学说和主权在民思想;第三部分历数英国压迫北美殖民地人民的条条罪状,说明殖民地人民是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被迫拿起武器的,力争独立的合法性和正义性;第四部分,也就是在宣言的最后一部分,美利坚庄严宣告独立。

    胡适最初读到美国的《独立宣言》,便大为惊叹,说:“昨日读美国独立檄文,细细读之,觉一字一句皆扪之有棱,且处处为民请命,义正辞严,真千古至文。吾国陈骆何足语此!”

    他到华盛顿去,常到国会去旁听。在伊萨卡,也常去市议会旁听。

    有一次市议会到会者八人。朋友告诉他,这八人中一个是大学教员,其余都是本市商人,有雪茄烟商、牛乳店主、煤商、杂货店书记生和建筑工师,市长是大学女子宿舍的执事人。前市长是个洗衣店老板,不当市长后便开了这家洗衣。胡适对这一切都很钦佩,觉得其中的“共和平权之精神”特别值得学习。

    胡适当然是看不惯种族歧视的。曾经有两个黑人女学生住在康奈尔的女生宿舍里,楼里的白人女生不想与黑人女生同楼居住,于是写信给校长要将黑人女生赶走。校长采取了折中的办法,让黑人女生仍然住在那栋楼里,但是住在单独一间房子里,不与白人女生接触,这其实就是种族隔离。

    胡适抱着大同主义的理想,为遭受歧视的黑人学生打抱不平。他写了一篇文章投到校报批判此事,校报编辑以为此事有损学校名誉,亲自找到胡适劝他收回文章。胡适坚持说如果校长将此事公正处理,那他便将文章撤回。后来校长果然主持公道,而胡适亦将文章收回。

    胡适对人道主义有高度期望:“今之大患,在于一种狭义的国家主义以为我之国须凌驾他人之国,我之种须凌驾他人种……凡国中人与人之间之所谓道德,法律,公理,是非,慈爱,和平者,至国与国交际,则一律置之脑后,以为国与国之间强权即公理耳,所谓国际大法四字,即弱肉强食是也……爱国是大好事,爱国主义而柔之以人道主义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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