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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or陌生的世界 第二十四章 魔犬

书名:无律的漆黑作者:墨离莫轻悲加入书签投推荐票错误/举报

    二阶技能,就算李飒身着沙阳给自己的二阶布甲,也是防不住的,毕竟自己的本身等级在那儿摆着,看着高防御,实际血量低的可怜。

    在这种攻击面前,李飒的防御可以简称为,虚胖。

    不想给对手积蓄魔力的时间,李飒手持银剑快速的冲向哈雷。    当然,一旁的哈林和哈姆可不会这么轻易的给李飒打断技能的机会。

    几发威力不大的火球术和闪电箭虽不能像冰刃一样威胁到李飒,却能够确确实实的阻碍他前进的路线。

    本想径直冲锋的李飒面对两兄弟的骚扰攻击,也是丝毫不敢怠慢,不得不连续的、多次的侧身、闪避。

    原本几步的距离,硬是让李飒感觉到,漫长了许多。

    终于是靠近到哈雷的身前,周围的哥布林侏儒们却骚动起来。哈林和哈姆带着戏谑的神情,不再出手。“人类,你就安心等着大哥送你的薄礼吧,先让小弟们陪你玩玩如何?”    李飒停下脚步,将银剑挥向那些冲向自己的哥布林侏儒们。一道道的银光闪过,胆敢上前的侏儒们都被李飒利落的割下了它们的小脑袋。

    可是即便如此,明明对李飒造不成丝毫的伤害,它们仍然在祭祀两兄弟的命令下,不断的扑上来,用它们的性命为哈雷争取着魔力凝聚的时间。

    “没完没了!”面对不断砍杀却不停扑向自己的疯狂侏儒们,李飒感到有些恼火。

    “新月弯刀!”李飒停止了普通的劈砍,随着身体重心下移,他用双手持剑,扭动腰肢,横向大力的挥剑,剑锋上附加的神圣属性闪动着点点白光,在空中划过大半个圆,留下宛如新月般的银白轨迹。

    这招新月弯刀,是李飒作为初阶战士可发动的技能,初阶战士的武器一般以重剑、战刀为主。    而初阶骑士的武器则是轻剑。游戏内,是无法装备其他职业的武器的,更无法使用其他职业的技能。

    然而此时李飒却手持骑士轻剑,使用着战士的技能,这便是他身为多重职业拥有者的巨大优势。

    可惜的是,跨职业的武器与技能的组合并不能发挥出它们各自最大的威力。

    骑士轻剑的优势在于其灵活性,技能以高频率为主,多段攻击叠加,最终造成可观的伤害。

    而战士则截然相反,不管是初阶的重剑、战刀,还是进阶解锁的巨斧、斧盾、巨盾等,无不是以猛烈的单次攻击为手段,摧毁敌手。    此时此刻,李飒所使用的以灵活为优势但攻击力较低的银剑,与同阶重剑战刀所使出的新月弯刀,还不能达到同样的效果。

    不过这一招作为战士的初始技能,以范围广伤害高著称。是前期刷级的神技。

    搭配着“突刺”,李飒不断清除着环绕在周围和前方的哥布林侏儒。

    终于,他来到了哈雷的面前。

    “结束了!”李飒低吼着,将轻剑刺向面前的哥布林祭祀。    “确实结束了!”面对即将刺到身体上的银剑,哈雷突然高声吼了出来。

    目标突然的爆发让李飒的行动顿了一下,随后下意识的看向哈雷高举的魔杖。

    魔杖顶端那异常闪耀的光团和哈雷狰狞的笑脸,好像在预示着什么。

    这个距离,李飒已经没有任何闪开冰刃的时间了,手中的银剑已虽然经刺向哈雷,却远不及冰刃飞向自己的速度。

    “要结束了吗?”

    在冰刃抵达之前,李飒闪过这样的念头。他闭上了双眼,等待着在这个世界生命结束的那一瞬间。

    但是,事情好像并没有向着自己所想的方向发展。

    自己的剑确实是在空中停了下来,那是因为自己已经想要放弃抵抗了。

    那么,哈雷的冰刃呢?

    并没有迎来结束,那李飒便是自然的睁开双眸,眼前的情景,他也不知道该如何去形容。

    那把本应该被自己收进背包里的短匕,不知何时偷偷“溜”了出来,飘浮在空中,闪烁着淡淡粉粉色荧光。

    哈雷的冰刃在碰触到荧光的瞬间就像被融化了一般,尽数消失在光幕中。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双方都有些不知所措。

    随着冰刃的消失,短匕的光幕也渐渐隐去,取而代之的是几缕紫黑色的“烟”。

    见到这烟雾,哈雷似乎有些惊讶的向后退了几步,哈林和哈姆赶紧从侧边靠近护在他的身前。

    这几缕“烟”,是由魔力尘埃形成的。通俗的讲,就是凝聚的魔力过于精纯,已经“固体化”了。

    也难怪哈雷有些惊慌的样子,自己刚刚的魔法可是凝聚了好半天呢!

    李飒和哥布林都紧盯着这把短匕,其周围萦绕的紫黑色烟雾越来越多,在到达一定的体积后,逐渐从遭乱的流动着,趋近于平稳。

    “这烟雾难道还能凝聚不成?”

    李飒心想着,也确确实实的从那逐渐凝聚的烟中感受到一股似曾相识的气息。

    周围的哥布林们好像也慢慢感受到了压力,有些躁动起来。

    李飒在脑海中搜寻着有关这股气息的记忆。猛然间,一个名词在他脑海中划过,他睁开双眼。

    包括三祭祀在内的哥布林们,正在颤抖着。它们混浊的三角眼里,此刻没有了平日的狡诈与凶狠,有的,只是恐惧。

    因为挡在他们面前的,是一头体长接近两米的蚀骨魔犬。

    “果然如此。”李飒已经知道了这股气息的来源,但是当他看清之后还是微微愣了一下,“这头魔犬,未免有些太大了吧?”

    与记忆中的蚀骨魔犬相比,眼前这头体型几乎是两倍的大小。

    “不知道是不是现在所有的魔犬都这么大了。。。”李飒一只手端着下巴,看着这头魔犬自言自语道。

    被短匕“召唤”的魔犬环视着周围的哥布林,在感受到什么实力上的威胁后,向李飒走了过来。

    “我去,应该不会攻击我的吧?”李飒被吓了一跳。

    魔犬与李飒对视了一会儿,李飒发现,这头魔犬不仅体型大,而且眼镜的颜色也不太一样,普通的魔犬整个眼球都是红色的,看不见瞳孔,而它的瞳孔是清晰可见的金黄色。

    “布雷翁。”魔犬突然开口道。

    “啊?”

    “我的名字。”丢下一脸懵逼的李飒,布雷翁转身冲向三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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