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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先敬罗衣后敬人

书名:重生之巨变作者:永远的大洋芋加入书签投推荐票错误/举报

    也不知道秦虎是怎么操作的,反正那次见过陈强之后,他就再也没找上门来过。



    二十天左右过后,秦虎的职务调整任命通过了,他一转身,成了乡派出所的副所长。



    乡派出所的副所长其实只是职务权利的变化,级别上,还是和之前差不多,顶多算是股级,或者连股级都不算。



    胡铭晨家的房子也在缓慢的推进当中,地基已经挖好,正在采购砂石,准备打地基。



    胡铭晨这段时间是相对最清闲的,基本上是以学习为主,当然了,胡铭晨的学习,并不是局限在五年级的课本上,他实际上大量的看课外书籍,就是课本知识,他学的也是初中阶段的内容。



    电影院那边,日常的经营管理是交给胡建强的,胡铭晨只需要每天去转转,留意一下相关状况就行。



    不过有一件事,那从头至尾都是胡铭晨在具体负责,就是碟片的引入。



    有关电影的片源,胡铭晨还做不到放手,每次拿一些什么电影,拿什么数量,胡铭晨都有一个细致的考虑和权衡。



    胡建强和胡建军,别看已经开了好一段时间的电影院了,对于那些电影明星和电影风格,他们其实还是没有掌握。如果片源是交给他们去拿,那估计就会变成电影公司给什么他们拿什么,他们没办法从名称,主演以及导演这三个方向去分辨拿来的电影会不会好看,会不会受欢迎,或者说是否适合杜格乡当地人的青睐。



    不管怎么说,胡铭晨毕竟是从网络时代回来的人,当时各种各样的电影在网上都能看得到,这方面的咨询,他所掌握的程度是他爸爸和叔叔远远不能比的。



    “三叔,明天我要到城里去拿影片,你给我取四千块钱吧。”这天周五,放学后胡铭晨去到电影院,就直接摊开手找胡建强要钱。



    “怎么会要那么多钱?以前你去拿片子,从来没要这么多钱过啊。”一听说胡铭晨要带四千块钱进城,江玉彩就惊讶和疑惑,“小晨,你可别乱花钱啊,这钱挣得不容易,况且我们家还在砌房子,那是每天都要不少钱投进去的。你到底要这么多钱去干什么?你给妈说说,会不会是那个秦虎又找你拿钱?”



    上次胡铭晨给了秦虎两千块,因此江玉彩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胡铭晨又要给秦虎好处,那时候秦虎只是一般干警都给两千,现在人家是副所长了,自然就得水涨船高。



    “他凭什么找我要钱?我又没欠他的。妈,这钱我是有用处,放心吧,我怎么会乱花呢,我比你们都知道挣钱的不容易,我不会乱来的,你就别瞎想了。”胡铭晨道。



    “那你有什么用处?需要四千块那么多。”胡铭晨的解释并没有打消江玉彩的疑虑。



    “二嫂,小晨要钱,相信有他的道理和用途,我相信他不是那么拿着钱乱花乱扔的人。别看他才读五年级,很多时候其实比我们还晓得控制。”胡建强帮衬着胡铭晨道。



    胡建强的身份是叔叔,可是自从被胡铭晨延揽来帮着打理电影院之后,他就渐渐的被胡铭晨所折服,逐步的以他为马首是瞻。



    这么长时间来,胡铭晨做的每件事都极有分寸,从来没有出格过。就拿花钱这方面来说,胡铭晨很多时候花的还没有胡燕蝶和胡雨娇来得多,除了买必要的物品,比如买书,比如买鞋子等等这些,胡铭晨极少有其他开销。至于像小孩子都热衷的玩具,他直接就从来没消费过一次。



    心理年龄都三十来岁的人了,胡铭晨怎么可能回去买玩具,除非买来卖了赚钱还差不多。



    “妈,我就是去顺便看看,要是有合适的手机就买一个,像我们这样太不方便了,人家有事想找都很难找到。就比如昨天电影公司的人问我要不要去拿新出的影片,还得找人带话,太麻烦了,次数多了,人家也不高兴,所以我就想,干脆买一个手机来用,这样不用每次都去打公用电话,或者人家还要找人带话。”胡铭晨解释道。



    这两年,用手机的人越来越多了,虽然还远没有达到普及的程度,起码不再是多新鲜的事物了,在城里,不少条件不错的人用上了手机,就连在杜格乡这个偏僻的山旮旯里,偶尔也能看到那个玩意。



    胡铭晨重生前的那个时代,手机简直就是男女老幼人所必备的物品,要是出门身上没带手机,整个人会觉得不太自在。



    当然了,那个时代的手机,是近乎等于电脑的智能手机,与目前的数字机有根本上的不同。



    尽管如此,胡铭晨还是觉得有个手机在身上要舒服自在些。所以胡铭晨就萌生了要买一个手机的念头。



    这个月的生意有些好,加入周日的赶场天,差不多有两万块的入账。要是手里没钱,胡铭晨也不会有要买手机的冲动,他可不是那种打肿脸充胖子的人。



    “手机?手机是个什么玩意,要买鸡的话,后天赶场就可以买啊,公鸡母鸡乌骨鸡,都会有人拿来卖的......”从没用过手机,也没怎么见到过手机的江玉彩立刻就把打电话的手机和能吃的鸡联系到了一起。



    “妈,手机不是拿来吃的,是拿来打的......手机就是电话,是拿在手上的电话机,所以叫手机,这回明白了吧。”胡铭晨赶紧进一步的补充解释,生怕她又由那个“打”字延伸出其他更多东西。



    “哦,那你就算要买个电话不就行了嘛......那也不行啊,我们家根本没通电,买了电话也用不了。”



    胡铭晨的额头升起三条线,代沟啊!



    “老妈啊,我们家没电,电影院这边有电啊,那是充电的,又不是插电的,充一次电可以用两三天。都说是拿在手上的嘛,那就可以随身带着走啊,难不成还随身带着电吗?等我买回来,你见到就明白了。”胡铭晨很无语的解释道。



    “没有电话线,那怎么打电话?奇怪!”胡铭晨就算已经解释得够详细了,可是江玉彩还是不能做到完全的理解。



    “无线电啊,这是科学技术问题,我也解释不清楚,反正只需要晓得能打电话就行了。三叔,你去取钱吧,晚了人家就关门了。”



    虽然还是不能做到完全清楚胡铭晨所说的,但她还是很自豪自己的女子可以懂,骄傲自豪之余,相应的就把胡铭晨需要花这么一大把钱的事放松看淡了。



    其实就算江玉彩看得紧也没什么关系,胡建强还是会取钱给胡铭晨的。他这个电影院的经理以其说是为胡铭晨家当,还不如说是为胡铭晨当。



    胡建强可看得明白,不管是电影院还是其他,那都是因为胡铭晨才有,要不是胡铭晨起到主导的作用,不管是电影院,还是在街上买地基修房子,那是简直想都不能想的事情。



    所以时间一长,胡建强就养成了胡铭晨做出的决定都是正确的惯性。支持他一定比支持二哥二嫂来得更加正确。



    第二天一早,胡铭晨就乘坐早班车到市里面去,他先去电影公司拿了后面一段时期要放的电影,这才去逛百货商场。



    凉城尽管是朗州省经济最发展的第二城,人均收入上只输省城镇南,可毕竟是身处内陆的小城市,和发达地区比起来,可能还不如人家的一个县。



    在凉城,只有两个地方有手机卖,其中之一就是位于城中心的百货大楼。



    一走进百货大楼最里面销售手机的那几个柜台的小区域,胡铭晨顿时就产生了一种久违的亲切感,重生之后,这还是第一次逛手机柜台呢,哪像重生前,年年逛,甚至有时候一年买两次手机。



    玻璃柜台里摆放着一部部崭新的手机,这些手机尽管在胡铭晨的眼里比较老土,可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已经是最新潮最时尚的物品了。



    “小娃娃,去那边玩,这不是你们可以玩的地方。”早上下过雨,此时逛商场的人不多,而能来选手机的人相对就更少,因此背着帆布书包的胡铭晨走到手机柜台前就很显眼,一个身着黑色马甲的女服务员蔑视了乜了胡铭晨一眼后,用一种很轻视的语气说道。



    难怪人家服务员会对胡铭晨看不上眼,首先他怎么看也还是一个小孩子,其次就是他的朴实穿着和打扮。



    手机这玩意,很多大人都还买不起,更何况一个小孩子,不少城里人刚用上CALL机,遑论一个看起来无疑的乡下人。



    所谓顾客是上帝这句话,说实在的,大多数情况下就是宣传用语而已,真正可以做到的,少之又少。一个销售员,不太可能将时间和经历花在一个明显不可能是顾客的人身上,这是人之常情。



    许冠杰唱过一首歌叫,是整个社会的真实写照。人们往往先从一个人的衣着去判断一个人的身份和地位,再决定该采取何种措施去与这个人相处。



    而胡铭晨的身上没有罗衣,自然就得不到应有的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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