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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四十二章 真的不对劲(上)

书名:猎妖高校作者:郑重骑士加入书签投推荐票错误/举报

    “这也不对劲,那也不对劲……在你眼里,是不是整个世界都不对劲?你这心态让我怀疑你得了被迫害妄想症,总觉得别人想害你。”

    “我没有那个意思……”

    “不,你有。你抬头看到乌鸦,觉得它不对劲,是恶兆;你抽出一张塔罗牌,觉得它不对劲,是恶兆;你去见一位大巫师,还觉得她不对劲……你自己把脑袋埋进雪堆里想一想,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那么多不对劲吗?”

    “这个季节已经没雪了……”

    “这跟有没有雪没关系!那就是个比喻!用马洛伊的话来说,扭曲的人看世界也是扭曲的……我的意思是,有没有可能,不对劲的人是你?”

    萧笑与辛胖子一左一右走在郑清两边,你一言我一语,批评着郑清刚刚脑洞大开的新想法——从樱花酒馆出来后,他第一时间把自己心底的不安告诉了两位同伴。

    只不过,对于他的惴惴不安,博士与胖子都嗤之以鼻。

    对此,郑清倒是可以理解——换位思考,如果他是辛胖子,听了自己这几天的神神叨叨,也会觉得自己是不是有什么大病。

    “我没有说科尔玛学姐的不对劲跟那些乌鸦有关,”郑清试着捋了捋自己的思路,强调道:“我只是觉得她现在的状态有点古怪,有点不像以前的她……”

    “肯定不像呐。”

    萧笑扶了扶眼镜,一语中的:“以前的她只是个普通的在校生,甚至不是注册巫师,现在的她是一位大巫师,而且正处于进阶大巫师后快速积累的阶段,每时每刻,甚至每分每秒,她都在发生着蜕变……现在的她不是‘有点不像’以前的她,而是‘非常不像’以前的她。”

    这话也有道理。

    但郑清还是觉得这种‘区别’与他感受的‘差别’,有微妙的不同。

    就在他沉思的时候,辛胖子拍了拍他的肩膀,宽慰道:“别想那么多了。我觉得你就是因为那些乱七八糟的流言,还有每周三十来节课的作业,所以心理压力有些大……思虑太重,把自己压的喘不过气了。坚持坚持,这个学期结束,你就没那么多烦恼了。”

    对此,郑清表示怀疑。

    “是二十八节课。”

    他最终没有继续与两位同伴讨论自己的想法,而是选择了一个绝不会有争执的错误纠正道:“我现在每周上二十八节课。”

    这已经是他不知道第几次纠正这个小问题了。

    胖巫师一把揽住他的肩膀,把他向街边一个小摊位推去:“是是是,你每周只需要上二十八节课……学习那么辛苦,肯定很废眼睛吧,我给你推荐一个北区专属小吃,帮你补补眼睛,免得你看什么都不对劲!”

    说话间,三人已经停在了那个小摊位面前。

    北区小摊位的模样,与贝塔镇其他几个区是截然不同的:北区的小贩们极少有固定店面的,他们大都推着木头打造的小摊车,摊位没有名字,上面立着油纸伞,伞上最多有几道辟尘、避雨、防风的符咒,挂在槐木珠串下,滴溜溜转着,一副随时都会跑路的模样。

    北区的客人,也与这些小商贩们相仿,没什么钱,绝不像东区或者西区的客人们那样,需要坐在温暖舒适的店铺里享用美味,餐后还需要剔牙小精灵的贴心服务。即便是北区的巫师,逛街时口袋里也极少装金豆子,这片区域最通行的货币还是铜子儿。

    所以,当辛胖子豪横的在这个小摊位前丢出一粒金豆子后,不仅仅摊主,便连四周经过的路人都纷纷侧目。

    只不过当他们看到三位年轻巫师身上的大红色院袍后,脸上便又露出几分了然,继而羡慕的看向摊主——北区人都知道,学院的客人是最好的肥羊。

    “你是觉得钱多烧的慌,想被人当肥羊宰吗?”

    郑清侧着脸,附在胖巫师耳边,嘴唇微动,语气带了一丝无奈:“你这个金豆子能把他这个摊位买下来了。”

    辛拍了拍他的肩膀。

    “这你就不懂了。”

    他嘴角向外一挤,脸颊的肥肉愉快的颤抖起来,声音同样不大:“我在用这粒金豆子告诉摊主,我只吃最好的,不要用他卖给其他北区人的脏东西糊弄我……”

    对向来自诩‘美食家’的胖子来说,在吃上面花钱多少并不重要,吃的好不好才重要。

    那一粒金豆子的光泽很好的激发了摊主的积极性,他特意弯下腰,从小推车的暗格里掏摸出一口半尺高低的棕色小瓮,以及三个干干净净的青瓷小碗,然后取下挂在腰上的葫芦,拔掉塞子,很大气的给三个小碗倒了三碗酱红色的汤汁。

    郑清看的很清楚,对于其他客人,摊主都直接拿木勺在上面的大木桶里舀汤汁——只看汤汁颜色,就能很轻易判断出二者差距。

    “这是什么?”郑清抽了抽鼻子,嗅到一股微酸的香甜气息。

    “羊眼球汁。”

    辛胖子说出一个听上去很可怕的名字:“是源自蒙古高原狼人部落的一种美味,一般被他们的巫医用来治疗月下后遗症或者宿醉、头疾、痛风等等……对我们来说,它也有一些梳理魔力的作用。”

    “我听说过这种东西。”

    另一侧的萧笑扶了扶眼镜,脸上露出一丝恍然:“据说在把羊眼泡在番茄汁里……根据羊眼的不同,滋味也各不相同。其中用草药腌制的眼球是最好的,吃起来也最安全;也有很多人喜欢生吃或煮着吃……”

    郑清悄悄咽了口唾沫——只听这个小吃的名字,就让他有种生理上的不适。

    与此同时,摊主也打开了那个棕色小瓮,从里面舀出六颗被腌制的黑白分明的眼珠,缓缓放进青瓷小碗里,每个碗里两颗。

    眼珠上残留的血丝根根分明,甫一入汤,那些血丝便如水母触角般向四面八方扩散开,郑清甚至隐隐可以听到它们咕嘟咕嘟‘喝’汤汁的声音,很快,吸饱喝足的血丝懒洋洋蜷起来,缩回羊眼球周围,几颗眼珠则咕噜咕噜在汤里滚动着,最后齐刷刷转向三位客人,一动不动盯着他们,宛如死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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