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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琅琊行宫,背黑锅为万赏加更

书名:大秦之系统骗我在仙侠世界作者:爆更小熊猫加入书签投推荐票错误/举报

    他们抵达前,便有专门的驿者快马加鞭通知。

    自然,也包括了桃花仙人的事迹。

    能与始皇并肩而行,岂是凡人?

    谁有这胆识?

    反正徐福没见过。

    与始皇帝同乘天子之架,这是何等殊荣?!

    白稷倒也不客气,走走走,上车!

    王贲王离二人率亲卫,押送着土豆等祥瑞走在最后面。

    蒙常山骑马走在旁边。

    白稷大概看过,现在没有马蹄铁这玩意儿。

    马匹并不高,比他想象中要矮了些,听说这是匹良驹宝马!

    宝马?!

    哦,搞错了。

    有点类似于后世的河曲马,但更加的健壮些。

    鼻梁隆起呈兔头型,躯干平直,体形粗壮。

    这种战马挽力强,持久耐劳,但奔跑速度低,腿短耳大。

    论战马,战国七雄秦国说第二,没人敢称第一的。

    别忘了老秦世居西隅,曾与羌戎杂居,祖祖辈辈都是养马的高手。

    白稷对蒙常山的马没什么兴趣,他是在观察别的。

    没有马蹄铁,没有马鞍。

    只有张不知名的兽皮垫在上面,看的白稷都难受。

    他没骑过马,可他知道什么叫做蛋蛋的忧伤。

    蒙常山也不容易啊!

    马镫倒是有,不过只有一边。用麻绳编成,就是借力骑上去时候用的。

    秦朝时期骑兵并非主流,主要作用是侦察、侧翼包抄、骚扰遮断、偷袭和追击,并不能成为作战主力。

    唔,这倒是好的很。

    白稷在想,他要是把马蹄铁马鞍和马镫搞出来,会奖励多少功勋值?

    白稷一边想,一边给发财喂点稻米。

    别看发财就巴掌大,饭量还真不小。在船上五六天,足足肥了一小圈。

    成天不是吃就是睡,偶尔被白稷赶出去也就爬上桅杆上看看星辰大海。

    琅琊行宫算是秦始皇在函谷关外不多的行宫。

    当初这里是越王勾践的地盘,几经转手后就以勾践留下的宫殿改造了下。

    琅琊这块是个好地方,有着各种神话传说。

    不做个行宫怎么行?

    秦始皇做梦都想着长生,怎会放过这渺茫的机会?

    ……

    琅琊行宫颇为气派辉煌,建立在琅琊山上。

    再往上就是琅琊台,不过规模小了些。

    按照历史记载,始皇帝会在这足足呆三个月。

    然后迁三万户黔首于此地,重建琅琊台。

    立石刻碑,歌功颂德。

    胖子就喜欢干这事儿,没事就搞个涂鸦。

    后世很多没素质的人也喜欢这么做,比如某某某到此一游。不过,胖子这种叫文物,这些人叫缺德。

    登高眺望,海风吹动,有点咸。

    能看到远处波澜壮阔的大海。

    内有各种花卉,还栽种不少扶苏树。

    鸟语花香,亭台楼阁立于湖泊之上。

    气派非凡,处处透着金气。

    真tm富裕!

    白稷要在后世能有这么套古色古香的靠海大别墅,做梦都能笑醒。

    “仙师似乎是有些不太满意?”

    “这行宫这两年方才修成,颇为简陋,仙师勿要嫌弃。”

    秦始皇看白稷表情不太对,还以为他嫌弃这行宫不够气派。

    白稷:呵呵……

    接着,他又忍不住比了个中指。

    太过分了!

    听听,这是人话吗?!

    这么气派的行宫,你还嫌简陋?

    鄙视你!

    秦始皇松了口气。

    竖中指就是夸赞的意思,那就是不嫌弃。

    白稷突然觉得,这在古代其实也不错。

    难怪古代这么多人都想当天子,当皇帝。

    真香!

    行宫内已有卫卒早早等候,由王离正式接管。

    蒙常山负责贴身护卫,以防不测。祥瑞都已经储存妥当,并且留下玄鸟卫看守。

    剑出鞘,弩机上弦。

    凡无故靠近三十步者,杀!

    关系大秦国祚的祥瑞粮种,谁敢懈怠?

    行宫外也是里三层外三层,围的水泄不通。生怕有个蚊子飞进去,叮秦始皇一口。

    还有不少方士想着来求见始皇帝的,不过都被拒之门外。

    见你们?

    白稷就在身旁,你们又能做什么?

    等安顿好后已至下午,正好到了餔食的点。

    这些厨子在白稷的调教下也算是有了些许进步。

    白稷的三口大铁锅分给了三个主厨,被他们视若至宝。

    平日休息酣睡,都得细心擦拭好后再收起来。

    走在路上就和行军打仗样,亲自背在后面。谁都不能插手,连他们徒弟都不让碰。

    万一坏了,他们拿命都赔不起!

    以后这就是吃饭的家伙事,得一代代传下去。

    看的出来,他们很有背黑锅的天赋。

    铁锅能用多久不清楚,一代代还是想太多了。

    再者说现在已经有冶铁技术,做口铁锅并不难。

    可能质量稍微差点,可凑活着肯定能用。

    何必如此?

    难不成用他的铁锅,做饭还能更香不成?

    昂!

    这三厨师还真这么想的!

    白稷顺手就教他们做了几道菜。

    酸辣土豆丝,土豆这么多不用担心粮种不够的。

    最起码自己吃点还是能满足的。

    白稷本身也有不少储存的土豆,不吃就得发芽了。一天吃两个,不过分的。

    红烧肉,这可是绝活。

    哪怕是猪肉,味道依旧不差。

    挑选上好的五花肉,要夹精夹肥的,最起码得有六层。

    烹煮的过程也容易,焯水煸炒焖煮收汁儿即可。

    李信很好这口,汤汁拌饭能吃两大海碗。

    不过,这么多大臣都在。并不能像之前那样坐一桌吃,得分食。

    还别说,后世某些国家的这套咱们老祖宗可都玩腻了。

    其实白稷并不喜欢这种感觉,他喜欢其乐融融的坐一块儿。桌子上摆着琳琅满目的菜肴,想吃什么就自己动筷子夹。

    别的大臣都是跪坐在菖蒲席位上,白稷就搬着小板凳坐着。

    面前桌上摆着好几道菜,都凉透了……

    看着就没胃口。

    这得亏是在夏天,换成冬天不得结冻了?

    听说是要验毒,也不知道是用什么手段。

    别和他说搞的是银针验毒这套,话说现在有吗?

    “诸卿,共食!”

    秦始皇轻轻一笑,示意众人可以开动了。

    李斯他们倒是好说,毕竟早早就吃过了。

    可冯毋择他们连见都没见过啊。

    这肉……真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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