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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时间的灰烬

书名:盖世双谐作者:三天两觉加入书签投推荐票错误/举报

    本章大部分内容均在恶搞影片,如有雷同,不是巧合。



    …………



    弘德二十四年,秋。



    今年五黄临太岁,到处都是旱灾。



    有旱灾的地方一定有麻烦。



    有麻烦,我就有生意。



    我叫狄不倦,山东登州府人士,我的职业,就是帮助别人解决麻烦。



    …………



    “看你的年纪也有四十出头了。



    “这四十年多年来,总有些事情,你不愿意再提,有些人,你也不想再见的。



    “有的人曾经对不起你,也许你想过……要杀了他。



    “但是你不敢,又或者,你觉得不值。



    “呐,其实杀人呢……很容易。



    “我有个朋友,他的武功非常好,不过最近生活上有点困难,只要你随便给他一点银两的话,他一定可以帮你杀了那个人。



    “呵……你尽管考虑一下。”



    那天,我刚跟对方说完这段话,周围立刻就冲出了几十个官兵,不由分说就把我暴打了一顿,然后抓进了衙门。



    在大牢里,他们问我,我所说的“那个朋友”是不是就是我自己……



    那年我二十岁,虽已打着漕帮的旗号在江湖上行走了好几年,但自己出来讨生活还是第一次,经验确实有些不足……



    不过经过了这次“被钓鱼”,我明白了,京城的治安真的不错,跟有没有旱灾没关系,我还是去更偏远一点的地方做生意比较好。



    …………



    弘德二十五年,春。



    使了些银子从牢里出来后,我离开了京城,去了沙漠,开始了另一种生活。



    以前我是漕帮少帮主的弟弟,威风八面,在江湖上行走,就是那些老家伙们也得给我几分面子。



    而现在,我只是一家小酒肆的无名掌柜,当然,还兼职做些“杀手中介”的买卖。



    …………



    初六日,惊蛰。



    有个人来找我喝酒,他的名字叫胡闻知。



    这个人是从东边来的。



    你要问为什么,那自然是因为沙漠在西边。



    那天,除了酒以外,胡闻知还给我带了一份手信。



    晚上喝酒的时候,他对我说:



    “不久前我遇上一个人,送给我一坛酒。



    “她说叫醉生梦死。



    “喝了之后,可以叫你忘掉以前做过的任何事。



    “我很奇怪,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酒。



    “她说,人最大的烦恼,就是记性太好,如果什么都可以忘了,以后的每一天都将会是个新的开始,那你说多开心?”



    当晚,我把胡闻知暴打了一顿,送去了县衙。



    好歹认识这么多年了,他居然想用这种酒来阴我,呵……黑吃黑是吧?那就不能怪兄弟不仁义了。



    …………



    每年总有那么几个月,人们好像都不愿去死。



    好吧,当我说“几个月”的时候,其实就是“十二个月”的意思。



    总之,去年立春后,我一直没有买卖。



    听说最近这一带有个人刀很快,我正好也闲来无事,所以我就去找他,想看看是他的刀快还是我的掌快。



    “我就不该来这儿。”



    “你现在知道已经太晚了。”



    “留只手行吗?”



    “不行,要留,就把命留下。”



    我本来以为我已经赢了。



    谁知,他说完这句之后,立刻大吼了一声“跟这种败类不用讲什么江湖道义大家一起上啊”,接着他那埋伏在周围的几十个兄弟就冲出来用石灰粉和乱棍突袭了我。



    江湖险恶,我还是太年轻了,幸好这伙人只是一般的泼皮无赖,若他们真是江湖人物……我怕是已经栽在这儿了。



    当然,他们是不会真的把我打死的,“把命留下”只是无赖放的狠话而已,但我还是被打得半个多月都下不了地。



    从那之后我就明白了,这个江湖,光有武功是没有用的,所谓“道义”,也不过是活下来的人才能谈论或编造的东西。



    …………



    弘德二十五年,夏。



    一名剑客来到了我这里,他的名字叫林东。



    林东的剑很快,可是人很邋遢,连鞋都不爱穿。



    我知道他可以帮我赚很多钱,但是我一直都不喜欢这个人,因为算命的曾跟我说,我“命中犯东,是以而终”。



    林东比我大整整十岁,但很多时候他都幼稚得像个愣小子,钱到了他的手里,很快就会花完。



    当然,他并不是笨,只是太有原则。



    我介绍的买卖,他不想做的,就不做。



    我告诉他,我这里是给人找杀手,不是找侠客,他便笑笑,继续在我这里吃白食。



    我想赶他走,但他的武功又比我高很多。



    回过神来,我发现这臭不要脸的好像是打算吃死我了,于是,某天晚上,我拿出了胡闻知留下的那坛酒,跟他讲起了“醉生梦死”的故事。



    可他却说,他不想喝。



    因为有很多事,他并不想忘记。



    …………



    初十日,立秋,晴。



    有个女人来找林东。



    “那个女人在外面等了你好几天了。”



    “赶她也不走有什么办法?难道要我带着老婆闯荡江湖啊?”



    “呵……谁说不行啊,事在人为嘛,我曾经也……”



    “你曾经穿过跨过山和大海,也穿过人山人海?”



    “不是……”



    “那不就得了?你才二十出头有什么‘曾经’啊?行了吃饭吃饭。”



    “哦……”



    我不知道林东是单纯的粗鲁,还是已看穿了我的心思。



    他没让我讲出的话,确是我的心里话。



    我曾经也和林东一样,一心打天下,以为能抛下自己的女人,谁知等我回到家才发觉,她成了我嫂子。



    …………



    十五日,晴,有风,地官降下,定人间善恶,有血光,忌远行,宜诵经解灾。



    今天林东又做了笔赔本的买卖。



    他为了给一个穷人家的小姑娘出头,去杀了当地的一个恶霸。



    那个恶霸的武功并不差,且身边还有很多同伙,可林东就这么单枪匹马地找上门去了,结果……



    “为了一碗儿粉而失去了一根手指,值得吗?”



    “不值得,但我吃了两碗儿粉,身上只带了一碗儿粉的钱,没办法,我不喜欢欠别人的。”



    “你要不要脸?”



    “那孩子说她父母都被那个恶霸杀了,所以她才一个人在那里卖粉儿,我不能在她那里吃白食。”



    “我现在砍死你不算乘人之危吧?”



    “唉……本来我应该没事的,但是我的剑没有以前快了;我以前快,是因为我直接,认为对就去做,从来不会想什么代价,但一直跟你混在一起,让我渐渐迷失了自己……我不想跟你一样,因为我知道狄不倦绝对不会为一碗粉去冒险,这是我和你的分别。”



    那天我被这吃白食的气得不轻,好在没过几天,他终于决定要离开我这里。



    “你打算去哪儿?”



    “你老叫我吃白食的,那我就去加入丐帮好了,我以后要当乞丐中的霸主。”



    “那是什么?”



    “还是乞丐。”



    “嗯……那她呢?”



    “带她一起去啊,像你说的,事在人为,谁说过不准带老婆闯荡江湖啊,对不对?”



    我终于明白那个女人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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