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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卖大力丸

书名:猪妖一只作者:冬瓜不爱西瓜加入书签投推荐票错误/举报

    神州某处,有个小国,叫无名国二。至于这个国名的来历,大家已经非常清楚了。



    这无名国二的国土不大不小,国民不多不少,却是异常富裕,无他,矿多,尤其是金银矿,产出量相当大。



    按照矿物的形成原理来讲,金银矿提取会非常难,不过本书不讲科学,所以也不足为奇了。



    无名国二的国君谈不上清明,也不能说是昏庸,年轻时也颇为勉励,现在年过半百,体弱多病,整日卧床时头脑清明的时间也越来越少,膝下三个皇子也是越发恭顺。



    国君看着膝下三子,一方面是心中大慰,另一方面又是不由自己的心酸。当年,他也是这样送走父皇的,三十年,弹指一挥间,又轮到了自己。



    这夜,国君从梦中惊醒,他刚一睁眼,只见床头有一黑影。



    “你,你莫不是要来害朕?”国君又恐又惊的问道。



    “我从你库里拿了五千两金子,五千两银子。你运气不错,爷身上也没有其他趁手的玩意,这丸丹药算便宜卖给你了。”那黑影说道。



    “护驾,护驾!”国君突然来劲了,扯着嗓子嚎了起来,只可惜他原本体虚到了极点,这两嗓子也是白嚎了。



    那黑影没顾其他,捏着国君的嘴,朝着他口中硬塞入了一个丹丸,那丹丸入口后,竟然直入腹中,连吞咽都不需要。



    “护驾,护驾!快来救朕!”黑影一松手,国君执着的放声大喊道。



    终于,有人听到了声响,于是侍卫、宫女、医官,甚至在不远处和衣而卧的三个皇子都涌了过来了。



    “你,你们这些废物!”国君一见人来了,怒火中烧,赤脚跳下地,指着众人鼻子大骂道,“刚才有个刁民想要谋害朕。就在朕的寝宫里,就在朕的床边上!有个刁民想要谋害朕!”



    “你们说,你们说,你们该当何罪!”国君越说越气,后来几乎在跳着脚咆哮。



    看着站了满屋的人,竟然还都杵在那里,现在我连这点威严也没有了吗?国君更加暴怒了。



    国君咆哮道:“万死,万死!你们竟然还不跪地认错,是不是觉得朕快死了,说话不中用了?”



    这句诛心之言一出,轰的一声,人们跪了一地。



    “陛下息怒,臣有话说!”一老者跪地之后,没先磕头,反是抬起头高声喊道。



    国君一看,那是最忠于自己的医官,自己的汤药便是他亲手捡抓,亲手熬制,最后再亲手请服,在国君眼里,便是三位皇子加一块也比不过这医官半分。



    “爱卿,你有何言?”国君爆发了一阵,也顺了气,于是按下脾气问道。



    “陛下,臣见你中气实足,似病体已愈。臣斗胆请与陛下把脉。”医官颤抖着说道。奇迹啊,真是奇迹啊,老夫全家不用陪殉了。



    听着医官一眼,国君终于发现了异样,咦,这感觉,怎么这么的清爽?对了,朕能下床了,朕还能跑,朕感觉全身充满了能量,朕的病好了!



    所以说,刚才众人并不是想杵在那里,其实是俱被惊呆了:这是什么情况,国君终于死了,然后又诈尸了吗?



    次日,无名国二大赦天下,并举国欢庆三日,庆吾国国君有天护佑,病体痊愈,至于其他小事,不值一提。



    ******



    那丹药是天蓬第一批试做练手时做出来的。



    有人说,天蓬连衣服都没时间弄,居然有空炼丹玩?



    炼丹并不是为了玩。天罡地煞功法中,都包含了修、道、技、战、术、功、法,这些可不是坐在那打坐就能完事的,要学到精通,必须加以实际操作,其中就包括炼丹。



    天蓬一共炼了五炉丹,由于成效太好,经验值暴涨到满,点亮了炼丹精通。单看原材料和成品效果的对比,可以说,天蓬已算是这个世界上顶级炼丹大师了。



    天蓬喂给那国君吃的丹,是产自第一炉,完全是用来练手的,定位是凡品,所以既不能益寿,也不能延年,更做不到白日飞升,只能被称为丹药。但是既然被称为药,肯定是能治病的。



    那丸丹药能治百病。



    天蓬想弄点金银来花花,于是找了个出的起价的土豪开启强买强卖。至于为什么不直接拿了金银就走,那是因为天蓬觉得,以自己现在的情况,总得讲点格调,要点脸,要偷或是抢,对象起码也得是仙物,不然真的是自己都会鄙视自己。



    这无关道德,更谈不上法律,天蓬只是从心所欲。从心所欲并不说就是必须要去做点坏事,自己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做事便是从心。天蓬既不中二,也不愤世嫉俗,既然做好事能让自己心情愉快,那为什么不做呢。



    当然了,说了,这丹药并不能改命,所以无名国二的国王在身体复原后十多天,正感觉生命焕发第二春的时候,半夜里突然安详的死了。天蓬的药,只是给了他这最后十多天的健康,该死的还是要死,不是都说了,阎王要你三更死,何人活的到天明?



    用十多天的健康和善终换了一万两的真金白银,是赚是亏,到底还是要看自己所求所需,至少天蓬觉得交易很公平就是了。



    天蓬搞了那么多金银,那自然是要到大城市里去富居。



    常言道:长安居,大不易。



    ******



    天蓬修行完成后,第一件事情就是去长安,去长安的目的,自然是寻找玄奘。



    玄奘,是取经的发起人,是他们的带头大哥。天蓬去找玄奘,一是根据玄奘是否出生,以及年龄,方便推算西行启动时间;二是他想在最后决定是否入伙前,看看自己那个师父到底如何。



    有人说,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只怕猪一样的队友。



    比猪队友杀伤力更大的是猪上级,这是有案可寻的。



    历史上,带着几十万军队攻打几万人,兵强马壮,丢个猪当统帅都能轻易取胜的,这偏偏就有高手,能硬生生的作败了,这得是多大的能耐。更恐怖的是,这种事情并不少见。



    天蓬决定入不入伙,首先考虑的是入伙利益与风险。利益,之前考虑过了,但是风险不得不防。



    如果玄奘是个脑残,就像是电视剧里面一样脓包,拜拜,爷不陪你玩了,受不起。



    如果玄奘像小说里面描写的那样尖酸刻薄,那更是躲之不及。



    毕竟西去的路上艰险万分,跟着那种人出生入死,怕几百条命都不够他卖。



    路途不远,天蓬飞的很快,不久,长安已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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