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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城春草木深

书名:夫君大人太难追作者:初故加入书签投推荐票错误/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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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纵然道阻且长,我亦与君同往。”

    ——奚青山

    “心之所向,不过是你在的地方。”

    ——恒玄默

    …………

    “什么!皇后娘娘竟产下一名死婴?!”

    大殿之上,一名胡子花白的大臣颤着双手指天,白虹贯日的眼里泪花隐隐,蕴着无限绝望与悲哀。

    激动之下,声不成调:“看来天意如此,当真要亡我大晋啊!老臣历经三朝,侍奉三帝,宁做大晋犬,不当亡国奴!我大晋大势已去,老夫便先行一步,以谢罪先帝!”

    老臣是个性急的。

    说时迟那时快,众人只听“砰”的一声响,那老臣前额已绽出一朵艳丽的血花。温热的鲜血顺着雕龙金柱缓缓淌下。

    其余大臣皆惴惴不安,紧握着手里笏板,思考是现在与尚书大人一同去见先帝呢,还是等着逆贼率军杀进城来,痛快骂上几句再壮烈殉国,也好给后世留下一个忠烈的形象。

    想到这里,众臣心中不约而同想到一个恨不得饮其血啖其肉的叛臣————梧州牧奚长歌。

    若不是这猪狗不如的东西突然率梧州精兵倒靠恒戈那个挨千刀的小人,大晋或许还能再撑一段时日,说不定还有峰回路转的机会!

    这下好了!这下好了!十二州实力最强的梧州已归顺恒戈,大晋大势已去!

    偏偏皇后还产下一名死婴,龙脉断了,天意如此!

    因梧州牧奚长歌的叛变,恒军如虎添翼,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挺近大晋都城晋阳,毫不留情斩灭大晋最后一缕火苗。

    转眼不过短短三日,恒戈的大军汇集奚长歌的梧州精兵兵临皇城下,绵延一百八十年的大晋,于昌兴二年春,就此亡国。

    破城那日,细雨霏霏。

    晋朝宰相崔蒙一身朝服立于墙头,咬牙切齿痛斥恒戈与奚长歌:“奸臣贼子,不得好死!为人臣而不忠者,必遭天谴!苍天有眼,定将降灾于其家,令其妻死子亡,香火永绝!”

    痛快骂一番后,脚步踏入虚空,身子如被射落的大雁一般急急下坠,一身热血染红了城门外的土地。

    不得不提,大晋的臣子,骨子里端的皆是风骨高洁,见宰相如此,齐刷刷拔出准备好的佩刀,依次血溅城墙以殉国。

    一场血战过后,大军进城,黔首百姓被迫跪满街边,迎接未来的君主。

    一众将士簇拥着恒戈跨马进入皇宫,宫人们跪在地上,瑟瑟发抖,捂着嘴低低啜泣。

    奚长歌染血的剑尖对着众人,厉声呵斥:“天子归位,天下同庆,尔等为何哭泣?”

    说罢便要就地斩杀,幸有恒戈劝阻,方才做罢。

    帝后早已自刎于金銮殿。

    毕竟君臣一场,恒戈为其殓尸,葬于皇陵。

    三日后,恒戈登基,以姓为国号,改元永朝。

    本欲封大功臣奚长歌为镇国公,进京定居,被奚长歌婉拒,放归梧州。

    二十年后————

    “站住!”杀猪般的女音传来,三名中年大娘手提棍棒,骂骂咧咧追着一毛头小子进树林:“你这挨千刀的死小子,自己不对头便罢了,不安安分分娶妻生子,竟来祸害我儿子,老娘今日揪到你,非把你第三条腿打废咯!”

    “还有我儿子!如此一个安静的翩翩少年郎,愣是被这个吃屎的狗小子调戏得不敢出门,整日躲在家里嘤嘤哭泣,粉也不抹了香也不熏了,都快变成一个糙老爷们了!”

    “你们儿子还算正常,我家儿郎不知被什么屎敷了眼,竟……”气得喘口气,继续骂骂咧咧,“竟然同我说要与这死小子私定终生,还整日在家吟吟念叨什么《越人歌》?我才该着急哩!”

    两位大娘:“……”还是令郎被祸害得比较惨。

    “快些快些,别叨叨了,那小子贼得很,若是今日他逃走了,说不定明日又去祸害令郎了。”

    “说的是,别让他给跑了,追!”

    良久,待林中那几道骂骂咧咧的声音彻底消失,一株巨树旁点缀鲜花的灌木丛中,一个小脑袋悄咪咪探出来,一双“眸似秋波戏潭水”的杏眼滴溜溜往四处瞅了瞅,确定人走后,方才牵着身旁的大狗狗走出来。

    此人看着不过十五六岁的模样,作男装打扮,因逃避“未来几位婆婆”的追杀,不得已丢下翩翩少年郎的风度,狼狈钻进灌木丛里。

    精致细腻的小脸上沾了些泥土,隐去了本来可人面貌,乌鸦鸦以银簪束起来的发间挂上几片细小绿叶。

    从此刻模样来看,宛似一名落难的小公子。

    身形娇小的公子弯身揉一把狗狗的头,秋瞳里半含疑惑:“阿喵,‘婆婆’们说要打断我的第三条腿,可是我哪有第三条腿啊,明明只有两手两腿,她们莫不是被我气昏了?”

    大狗狗吐着舌头摇尾巴,亲昵地蹭蹭小主人的手。

    正植仲夏,天气炎热,从熙来攘往的大街上被三位“婆婆”一路追杀到这处茂林里,身上汗涔涔的。

    伸手在脖子处抹了把汗,她道:“既然来了,我们便去瞧一瞧周围有无山河,也好休息片刻。若不然以这副模样回去,阿兄阿姐定会轮番教育我了,走吧阿喵。”

    一人一狗伴着林中嘤嘤成韵的鸟鸣声,慢慢悠悠走向深处。

    走了三四十步,路过一片修竹时,侧耳细听,但闻潺潺流水声,如鸣佩环。

    “阿喵,这边。”穿过茂密修竹林,只见流动的河面泛着波光粼粼,浮光跃金。

    周围环山环树,除一人一狗之外,再无其他人的影子。

    在这炎热天气之中,是处宽心嬉戏的好地方。

    “小公子”三下五除二褪去衣衫,叠好后整齐放在岸边的圆石上,穿着雪白中衣与大狗狗欢呼着跳进水里。

    “阿喵,还有小鱼儿呢!待会我可以吃烤鱼,但是你不可以哦,因为你不会挑刺!”

    阿喵几不可见地撇嘴,表示不屑。

    水花迸溅,一人一狗玩得欢,清脆如铃的笑声与狗叫声散开林间,吵得一只小鸟儿扑棱着翅膀飞走。

    此时,一名身姿挺拔端正的墨衣男子步履沉稳从树林深处走来,默默走到河边。

    也不看河中人和狗一眼,放下手中入鞘的利剑,伸出骨感修长的手开始解衣,片刻后光着上身不急不缓蹋进冰凉的河水中。

    “汪汪———”面对面和奚青山嬉戏的狗狗叫得欢,并未注意到来人。

    直到她撞到什么坚实的物什,转头看去,顿时失色,捂嘴失语:“你你你,你怎么下来了?没看见有人么?”

    此刻,她的衣衫尽被河水打湿,衣料贴紧紧贴于身上,但由于某些该凸出的地方并不凸出,再加上男装打扮,并不会让人联想到此毛头小子竟是个女儿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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